相望江湖

鱼知我乐我知鱼

三字经:犬守夜,鸡司晨。苟不学,曷为人。蚕吐丝,蜂酿蜜。人不学,不如物。

古人说,(人物故事不够生动,用动物励志,开始重口味……)

犬守夜,鸡司晨。苟不学,曷为人。)狗能够守夜,鸡能够早上打鸣,你们要是偷懒不学习,对社会没有用处,就鸡狗不如。

蚕吐丝,蜂酿蜜。人不学,不如物。)蚕丝,蜂蜜都是好东西,连弱小的昆虫,都于人有益,你们这些小朋友总不能太没追求。

这两句是三字经结尾之前的过渡,不是单纯的励志,也有隐含的主题。中华传统文化讲究一个“和”字,不提倡利己主义。在古人的眼里,自然界的万物生长,都有对其它物种有益的地方,所以这样的物种才能生存,繁衍,发展,进化。如果一个物种纯粹的利己,对别人没有任何好处,这样的物种很容易就会灭绝,或者只在特别孤立的环境下才能生存。从现代科学认知的角度来说,进化论也支持这个观点。

西方提倡个人主义,是有其宗教本源的。如果人和人互相团结和谐,生活里不孤单不痛苦,宗教就无法发展,所以必须提倡对神的爱要超过对任何人,包括至亲好友的爱。而社会要发展,又不得不强调人与人的合作,这样就要反过来用神的命令,让人遵守一些基本的,和谐相处的道德规则。我曾不止一次听西方人说过“天哪,不信上帝,那你们的孩子怎么知道善恶呢?”。西方文化里的善恶标准,大多源于教义规定,是不讲道理和无条件的。西方人并不是出于理性的要善良,而是因为上帝命令而不得不善良。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每个人也最多为自己的一生负责(死后是神管的),这样的文化里很难产生对社会长久发展有利的制度,体系,etc。

中国古人讲的这些道理,特别讲究自洽。我们的善,是从理性思考来的,不依附于外部假设。比如说“孝”,为什么要孝顺。如果子女的社会表现决定父母的老年生活质量,父母在子女培养教育上就会投入更多,对社会整体有利。比如说这两段说的人要对社会有益,为的也是个体有不被灭绝的理性基础,大家合在一起,作为一个群体(社会)过得更好。设想一下,在竞争资源的过程中,是互不信任,为自己牟利的个体有优势,还是一群人,以理性的基础互利合作更有优势?这在古代生产力低下的时候,尤为重要。

在现代,西方要拼命的给中国人洗脑,推“人权”之类的癌症过来,为的就是把中国传统的责任社会改为权利社会,让每个中国人只顾自己。各顾各的中国人是很弱小的。可惜文化毕竟有层次高低,西方最多用洗脑的方式替换,但没有办法同化东方文化。中国人在美国反藏独一个游行,不知道震撼了多少美国“战略专家”脆弱的心灵,摔坏了多少副眼镜。

36 responses to “三字经:犬守夜,鸡司晨。苟不学,曷为人。蚕吐丝,蜂酿蜜。人不学,不如物。

  1. aiiJnn 3月 8, 2010 3:41 上午

    pls define “责任社会”

  2. 3月 8, 2010 3:17 下午

    简而言之:责任社会就是人生下来就有欠爹娘社会的,要努力偿还,剩下的归自己;权利社会就是人生下来社会爹娘都欠它的,要努力索取,没有什么剩下,全是自己的。

  3. aiiJnn 3月 9, 2010 12:44 上午

    ft“权利社会就是人生下来社会爹娘都欠它的,要努力索取,没有什么剩下,全是自己的。”—–这是哪儿来的?我又想quote了。。。

  4. 3月 9, 2010 5:15 上午

    to inu: 欢迎quote,欢迎讨论。天赋人权总要有人买单的,不是爹妈就是社会,对吧。

  5. aiiJnn 3月 9, 2010 7:11 上午

    我还没厘清你说的话,在你的责任社会里,父母有养育子女的责任不?父母或者子女不负责任怎么办?

  6. 3月 9, 2010 7:41 上午

    to inu: 不是“我的”责任社会。养育对应的是反哺,只养育不反哺的社会是走向灭亡的,道理前面说过了。责任/权利社会讲的更多是个体和社会的关系,讲的是人生而为社会人,不把为社会做贡献当责任,就应该被放逐;权利社会默认人成为社会人的权利,不考虑谁买单的问题。类比到个体和家庭的关系,撇开养育和反哺,责任社会认为生命是爹妈给的–别说什么没跟小孩商量就生下来,小孩也可以不商量就自杀的–权利社会则认为生命权是人的固有权利,得了就是白得了,当然这种社会里人类繁衍就会成为问题。

  7. Angie 3月 9, 2010 10:39 上午

    对博主,看得讨论好看加入一下。责任或者养这个问题,好像一不能泛化,二不能把社会和个人对立起来。不能泛化是说,在社会不同领域,同样是责任和养,肯定有不同定义。简单说工人阶层的话,不养就不行,不管是社会还是子女,富裕阶层,可能是不需要养,不管是社会还是子女。二,觉得分化责任社会和权力社会,有点意识形态,而不是社会形态。

  8. Mike 3月 9, 2010 12:53 下午

    冯巩的相声说:“因为不能吃苦而受苦,第一不能怪父母,第二不能怪政府,我的讲话完了”。

  9. 3月 9, 2010 6:44 下午

    to angie hao: 社会形态的核心是意识形态,不同的意识形态将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法制和道德规范。

  10. Angie 3月 9, 2010 8:11 下午

    社会形态是物质的。意识形态是根据社会形态决定的。我们看到的意识形态产生社会形态,是因为我们看到机构根据意识形态制定社会形态,但是我们很少看到机构的意识形态是怎样产生的。

  11. Angie 3月 9, 2010 8:16 下午

    讨论鸡和蛋,蛋和鸡问题上,其实是讨论时间范畴上,谁先谁后。认为意识决定社会,那是形式推理思维,根据已有的推理下一步。认为社会决定意识,是因果思维,根据原有的讲解现有的。这和你说的责任社会和权力社会的形成是一个原因。但是这是意识形态,究竟是什么让不同文化产生这样不同的意识形态,现在还没有定论。

  12. aiiJnn 3月 9, 2010 11:55 下午

    你的分法让我很困惑,因为根据我对于中学政治课的微弱的记忆力,强调公民权利的社会(比如共和制),就必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。有责任才有权利,这是不可以分割的。。。

  13. 3月 10, 2010 12:58 上午

    to inu: 不用困惑,你说的责任权利义务的对应是很正确的。一般人都是喜好权利而厌恶责任的,因此强调责任的文化当然比强调权利的文化,从社会存续发展的角度来说,更有效。不用多操心人付出了不收获,更需要操心的是人是否付出。具体到社会,从宗教衍生出来的文化思想,比如“天赋人权”,是违背责任权利义务的对应关系的。具体到家庭,前面解释过为什么从宗教衍生的文化必须要切断亲子纽带,而这个切断事实上是破坏了亲子之间的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。to angie hao: 意识形态当然不是凭空产生的,在现代社会,宣传媒体就是意识形态的制造机。绝大部分人的主要信息来源是媒体说教。

  14. aiiJnn 3月 10, 2010 1:30 下午

    天赋人权是假定人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吧?强调个体权利,听上去咄咄逼人,好像不够和谐,但事实上恰恰是能有效地维持和保障权利义务关系的。每个个体权利的伸张,往往都迫使相应的社会个体或团体履行一定的义务。正因为一般人都是喜好权利而厌恶责任的,所以每一个个体更要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,从而减少不负责任、不尽义务的情况。反过来说,强调责任,听上去很美,从教育的角度来说,问题也不大,但在社会实际操作中,岂不是更多地要靠自律?自律的程度随意性就很大了

  15. 3月 10, 2010 2:14 下午

    to inu: “天赋人权是假定人有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吧?”,这句话和“有责任才有权利”显然的矛盾吧…… 其实这句话跟“女人天生就是应该被宠爱的”类似,听着爽没问题,当真就害人一辈子了。强调责任当然要用各种手段来保障。现代社会的法律更多规定责任而不是权利。这也是为什么现代政府一定要隔离开宗教的深层次原因–你让“天赋人权”“人最爱神”成为法律的指导原则,这社会就不工作了……

  16. aiiJnn 3月 10, 2010 2:44 下午

    天赋人权是指从理论上,人应该享有的权利。而“有责任才有权利”,是指在社会实际中,如何实现这种应有的权利。正因为人人平等,人人都应该享受到不可剥夺的生命、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,那么就需要找出实际可行的方法。用你的话说,这些权利要有人买单,既然是共享,当然也要分担帐单

  17. aiiJnn 3月 10, 2010 2:52 下午

    “女人天生就是应该被宠爱的”这句应该女人听着爽,男人当真,就没啥问题了,hiahia~~

  18. 3月 10, 2010 3:47 下午

    to inu: “天赋人权是指从理论上,人应该享有的权利。”这正是宗教毒害,并且无视社会现实。为什么人应该“享有”这些权利?因为“神造人管万物”。责任权利义务的对应,是无条件无底线的,不因为是人就“应该”咋样,也不因为是女人就“应该”咋样。:) 分担账单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事情之一,这个道理就不用多说了吧,呵呵。

  19. aiiJnn 3月 11, 2010 12:38 上午

    这种应然是一种预设,就如同你的:是人就应该负责任,也是一种预设。个人看法:分担帐单eventually是靠谱的

  20. Xiangxi 3月 11, 2010 2:27 上午

    刚才还在和imac说, 我觉得中国教育的一大问题是往上看, 总看比自己好的就嫉妒,觉得自己是最惨的,要不就想和比自己好的一样,要不就想给比自己好的穿小鞋。 根本看不到自己在整个社会阶层的位置,然后就容易误判。 此外,如果自己相当满意自己的位置,就会觉得这是自己努力结果,和别人一点关系没有,现在什么“只要不犯罪,就不欠国家的”一个概念。 根本看不到自己对社会,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

  21. 3月 11, 2010 7:08 上午

    to inu: “是人就应该负责任”不是一种预设。如果人不想活,随时可以死掉,不用负责任。但是活下去的一切权利,都要付出努力挣回来。

  22. jane 3月 11, 2010 12:31 下午

    自杀的人是最不负责任的。

  23. aiiJnn 3月 11, 2010 12:36 下午

    自己的预设往往自己都意识不到,觉得是自明的、天经地义的。随时死掉,更会被人说不负责任了吧,TA吃了我们这么多粮食阿,TA上有老下有小阿,blahblahblah其实我并不反对你说的“活下去的一切权利,都要付出努力挣回来”,所以这个不是分歧点。区别ms是你更倾向于以自上而下的控制来保障,而我更看好社会各方之间的牵制作用

  24. 3月 11, 2010 6:02 下午

    to inu: 死之前没有把帐付完当然会是“不负责任”,但是人大部分时候都有这个选项。这个例子可能太极端了,其实是拿来说明,不负责任总是比负责任要容易。社会没必要导向容易的事情,人自己会奔那个方向去的。至于怎么保障人重视自己的责任,从上往下挺好的,互相牵制监督很重要,自主自律也很有必要,这没啥分歧。权利和责任对等社会才能良好运转,但是人厌恶责任而喜好权利,在这个对应关系里,社会导向机制应该更强调对责任的监督和鼓励,而不是对权利的索取。现实社会一直都是运作在人的责任感和与之相符合的法制,政治体系上的。现在的问题是,从宗教起源的畸形意识形态(对神负责不用对身边的人负责),逐渐恶化到个人主义和权利主义。这种意识形态上的畸形逐渐会侵蚀社会运作的基础。对于中国这么个发展中国家,各种社会体系还不成熟,引入权利和自我中心的意识形态,会使得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出现问题。这样的问题现在正在发生。高离婚率,亲子关系矛盾,社会不安定等等,很多都来自于人对权利和责任的不对等认定–然后期望和现实必然产生巨大的落差,这种落差就会转化为社会问题,甚至于社会危机。其实权利社会的问题说一千道一万会落到一处:对权利的渴求不一定导致人去承担责任,更可能导致偷扒抢劫,奸淫掳虐,坑蒙拐骗。在权利意识导向的社会里,“道德沦丧”“法制被架空”是必然的。

  25. aiiJnn 3月 12, 2010 12:27 上午

    “其实权利社会的问题说一千道一万会落到一处:对权利的渴求不一定导致人去承担责任,更可能导致偷扒抢劫,奸淫掳虐,坑蒙拐骗。”——–阿~~还是没说清楚阿,我的意思不是对权利的渴求一定导致人自身去承担责任,而是会迫使其他相关人承担责任;而别人的权利诉求又会迫使我们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双方的权利要求制衡,比较能保证每个人实现其正当的权利,因为在他人权利范围的限制下,个人权利的无限扩张是不可能的“不负责任总是比负责任要容易。社会没必要导向容易的事情,人自己会奔那个方向去的。”——这也不一定啊,尤其是中国的父母,太负责任的不少见,恨不得负责子女一辈子,外加孙子女。。。

  26. 3月 12, 2010 3:41 上午

    to inu: 你说说怎么样对权利的渴求能迫使别人承担责任呢?如果对权利的渴求都不一定让自己愿意去付出,更别说别人了吧…… 比如大家都渴望得到一个好东西,是会你做了给我,我做了给你吗?权利诉求是会制衡,制衡就是大家比坏呗。他比你坏,他占你便宜抢你的东西满足他的权利诉求,你只好想办法更坏的占回来,于是社会就道德败坏了。这就是前面说的“对权利的渴求不一定导致人去承担责任,更可能导致偷扒抢劫,奸淫掳虐,坑蒙拐骗。”正因为这种制衡会导致大家都变坏,所以才不能主张权利社会。中国的父母当然负责啊,几千年的孝道传统,母凭子贵。如果子女不反馈父母,以后的父母就不会傻傻的负责了。现在就有这个趋势呀。以后大家都不生养,或者生了随便养,反正对自己也没什么意义。

  27. kaefer 3月 12, 2010 3:51 上午

    对权利的渴求能迫使别人承担责任。这句话我想可以这样理解。权利和义务是一对相对应的概念,有权利主体必然有义务主体。对权利的渴求不能直接迫使别人承担责任,但通过对权利的适当分配,满足对权利的渴求却可以迫使别人承担责任。例如,公地杯具中,公共的草场全部被牛羊啃光,倘若将草地分给私人,每个牧羊人享有一小块草地的所有权,那么眼光稍微长远一点的牧羊人必然承担起适度维护草场的义务,以实现可持续放牧,囧~那么公地杯具就可以避免了。大家都渴望一个好东西,你做了给我我做了给你,那是对圣人的要求。可是谁做了就是谁的,不是挺公平吗?责任与义务这两个词并不完全同义,责任更强调由外在规则对人的要求产生。而义务更多着眼于内在规则如道德、宗教等对人的规范。中国传统的责任社会改为中国传统的义务本位社会或许更妥一点。博主博闻强识,以三字经为线索写简化幽默版中国通史,又引申开去谈社会与人生,极有意义,令某酱油叹服,受教了。偷窥了博主若干博文,博主勿怪~~囧~~啰嗦了一堆,您就当是某酱油听讲座提问,渴望与名家对话好了。阿弥陀佛~^_^

  28. aiiJnn 3月 12, 2010 1:59 下午

    我说的是权利,传说中称为“right”的东东,而权利的诉求是捍卫正当权益,往往是守住底线。你说的“更可能导致偷扒抢劫,奸淫掳虐,坑蒙拐骗”的是单纯的利益驱动吧?举个例子,厦门市民2007年的集体散步阻止了PX项目http://2008.163.com/08/0512/12/4BO8VF9O00742LT9.html政府的决策是应该对居民的生命安全、身体健康负责的,但是如果做不到,居民可以自己起来捍卫自身权利。抚育下一代,是很多动物的天性,为了种族繁衍。被你说的,好像养孩子跟养猪一样,还要算算成本和收益。。。

  29. Mike 3月 12, 2010 2:32 下午

    看了本文和你们的讨论,更加感喟祖国文化博大精深,因为类似的争鸣先秦诸子已然进行过了。关于社会权利,社会责任,包括善,孝,义的定义,是必须建立在对人性的思考和理解之上的。你们讨论的绝大部分基本可以被孔子的“仁爱”观和墨子的“兼爱”观所涵盖。这里面的核心问题就是:什么是爱?人到底有没有天生自有的爱?人为什么要爱?这些问题如果能达成广泛统一,那么其他外延的概念就非常容易定义。问题是,这个核心问题讨论了几千年也统一不了。

  30. Mike 3月 12, 2010 2:43 下午

    “对于中国这么个发展中国家,各种社会体系还不成熟,引入权利和自我中心的意识形态,会使得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出现问题。这样的问题现在正在发生。高离婚率,亲子关系矛盾,社会不安定等等,很多都来自于人对权利和责任的不对等认定–然后期望和现实必然产生巨大的落差,这种落差就会转化为社会问题,甚至于社会危机。”–非常同意你的归因,不过权利和责任永远只有相对意义上的对等,不可能有绝对意义上的对等。社会再进步,也不太可能通过改善机制彻底解决所有问题,就像谁说过的一句暴精屁的话:社会科学可以解释社会问题,但只有人文科学才能真正解决问题。–我觉得目前人类社会面临的种种问题,都可以用机制,用社会学概念来解释,但是根本出路还是在人文,在观念,在信仰。比如孝的问题,西方社会已经做到权利义务非常的对等了,但是怎么样呢?亲情淡薄。在中国社会,权利义务往往非常的不对等,怎么样呢?孝悌观念依然高举。说了半天,根本出路还在一个爱上,教人去爱,教人会爱,有再多的不平等也都在爱里消弭了。问题就是,人能爱多深,多久,多广?

  31. aiiJnn 3月 15, 2010 1:20 下午

    说了半天,根本出路还在一个爱上,教人去爱,教人会爱,有再多的不平等也都在爱里消弭了。问题就是,人能爱多深,多久,多广?———爱不是出路,而是逃避。无力实实在在地解决现实问题,于是鼓吹“爱”、“牺牲”、“奉献”,我对这些词本身没有任何意见,但是不希望看到它们被滥用

  32. 3月 15, 2010 6:12 下午

    to inu: 你和mike所说的“爱”,古人说的“爱”是两码事情。这里说的不是琼瑶阿姨说的那种脑壳坏掉了的“爱”…… 如果要换一个词,叫做责任感。我这篇文章从头到尾,讲的也是社会主张责任感比主张权利意识要对社会繁荣可持续发展,每个个体的感受和实际利益要更有利。

  33. aiiJnn 3月 16, 2010 4:11 下午

    啊尼哟,我们说的也不素琼阿姨的“爱”。不是一直在说社会责任和权利的问题咩?首先,我也认为“责任感”很重要,在教育中强化这种意识也素应该滴;其次,培养责任感和捍卫正当权利是不冲突滴;第三,虽然责任感是很好的,也是应该灌输的,但是事实是还是会有很多人,在很多情况下,会不承担应尽的责任。继续洗脑,强制执行,当然也可以,但我认为效果是要打问号的(待证)第四,既然人天生喜好权利,而厌恶责任,那不如考虑从权利出发解决问题,我认为是可行的(待证)最后,对于权责的不对等,诉诸于情感,比如打着为国家为民族,为千秋万代的旗号,牺牲的肯定是弱势群体的利益。以上,大人明鉴斯密达~~

  34. 3月 17, 2010 4:01 上午

    to inu: “第四,既然人天生喜好权利,而厌恶责任,那不如考虑从权利出发解决问题,我认为是可行的”如何可行…… 已经说得很清楚了,鼓励权利将“更可能导致偷扒抢劫,奸淫掳虐,坑蒙拐骗”。现实中比如你遇到的新疆小偷就是典型例子。你说的“正当权利”是没法定义的,更无法和“利益驱动”区别开来。打什么旗号是个很重要的问题,但这个和“责任驱动”“权利驱动”没关系,有人要制造混乱,骗人群发个短信也可以制造个类似PX的事情。所以更要一层层一丝丝的理性分析,像古代诸子百家那样互相拼命辩难到变态的程度–其实也就是读博士的critical thinking,只不过当年没规范化的数学,所以多义性情况很多,逻辑悖论很多,现在我们有了数学和逻辑工具,应该是更理性才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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